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

(2023年5月8日生态环境部令第30号公布,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)

第一章  总  则
  第一条  为了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,监督和保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,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,保护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竞彩投注app行政处罚法》《竞彩投注app行政强制法》《竞彩投注app环境保护法》等法律、行政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
  第二条  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、法规或者规章规定,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,依照《竞彩投注app行政处罚法》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。
  第三条  实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,纠正违法行为,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,服务与管理相结合,引导和教育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。
  第四条  实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,应当依法维护公民、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。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,应当依法予以保密。
  第五条 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遵循公正、公开原则。
  第六条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执法人员应当自行申请回避,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:
  (一)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;
  (二)本人或者近亲属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;
  (三)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;
  (四)法律、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回避情形。
  申请回避,应当说明理由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回避申请及时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。
 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回避,由该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;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其他负责人的回避,由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决定;其他执法人员的回避,由该部门负责人决定。
  第七条 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,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。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,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。
  实施行政处罚,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。但是,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,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已经被修改或者废止,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,适用新的规定。
  第八条  根据法律、行政法规,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:
  (一)警告、通报批评;